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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之间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转让行为,如果我们想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子女等,可以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而夫妻间赠与房产可以少缴纳很多税。夫妻之间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房屋赠与应办理哪些手续?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夫妻之间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应办理哪些手续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赠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经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赠与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之间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的内容介绍,希望本文的介绍对大家带来帮助。阅读了上文内容可知,夫妻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虽具有法律效力,但赠与合同签订后,在过户之前如果反悔,我们也是有可能撤销的。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及时办理过户。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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