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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还要退还吗,相关知识问答

在许多离婚案件中,无非是争夺财产和子女监护权,这已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虽然法律中有相关规定,但绝大多数人对此知之甚少,出现了许多争议。下面本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还要退还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还要退还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那么一方在婚前将房产赠与对方,那么房产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男方婚前赠与房产,离婚后是否归女方所有?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系婚前男方赠与给女方并且已经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到女方的名下了,那么这就属于女方的财产,因发生在婚前,则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婚产个人财产,不因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后另有协议约定归双方所有,否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故在离婚时,对此房屋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还要退还吗,相关知识问答的内容,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男方送给女方的财产是属于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产,法院一般是不考虑分割的,让男女两个人协商,如果协商不行的话就只能让法院分割。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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