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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有家庭暴力的人要给离婚赔偿吗,相关知识问答

在离婚案件中,具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是对破坏婚姻关系一方的法律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的补偿和保护。近几年,常见的涉及赔偿的离婚就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有家庭暴力的人要给离婚赔偿吗,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接下来由本律师带您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家庭暴力的人要给离婚赔偿吗

  1.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3.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4.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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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家庭暴力怎么处置呢?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为何取证难呢?

就目前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看,多是以过错方婚外同居或家庭暴力请求赔偿的。家庭暴力的,除个别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外,大多在事发当时不愿让外人知道家中发生的“难堪事”,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无过错方大多需要现收集证据,且即使有现场目击者,也因某种原因不愿出庭作证,致使无过错方不能完成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无法支持其赔偿请求。

但婚外同居现象大多是隐蔽或无固定住所的,因此无过错方很难就过错方婚外同居的时间、地点提供确凿证据。

上述文章回答和整理了关于“有家庭暴力的人要给离婚赔偿吗,相关知识问答”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更有甚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其它问题,欢迎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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