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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夫妻一方购买的保险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当代人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一般很多家庭都会配置保险,对未来未知的可能做了一些预备的可能,夫妻离婚的时候,婚内购买的保险也就成了分割之一,有些情况下保险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离婚时哪些保险可以分割?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

一、夫妻一方购买的保险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3、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2、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3、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二、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以上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保险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同时也可以是个人财产,保险作为个人财产时就不能分割了。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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