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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夫妻难免因为一些鸡零狗碎而争吵,当争吵多了,双方之间的感情无法存续的时候,就会提出离婚,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条件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方式有几种?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条件有哪些

  1、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条件是: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方式有几种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2、离婚赔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我们知道了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只有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时,当事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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